(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5日訊 央行網站近日公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渝銀罰決字〔2025〕30號、32號)顯示,重慶市武隆融興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網絡安全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相關管理規定;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對其警告,并處59.5萬元罰款。
劉某宏(時任重慶市武隆融興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風險合規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對重慶市武隆融興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對其處1.6萬元罰款。
據哈爾濱銀行2024年年度報告,哈爾濱銀行持有重慶市武隆融興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比例為70%。
以下為原文: